法律分析:符合规定的纳税人,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,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;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,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。
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转登记程序,到税务局办理,需要提交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》以及税务登记证件等相关资料。
如果纳税人在转让登记日前的所有营业时间不到12个月或4个季度,则需要根据平均销售额估计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总销售额,以税务机关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准。以上是一般纳税人能否转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内容。
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,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》(表样见附件),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;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,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。
1、第二条: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在2018年12月31日前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。
2、法律分析: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,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转登记程序,提交正确完整填写的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》以及税务登记证件等相关资料。
3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,应当向税务局填写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表》,并提供税务登记;实名认证纳税人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。
4、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但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。根据有关规定,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的,在转让登记日前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总应纳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,可以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1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,应当向税务局填写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表》,并提供税务登记;实名认证纳税人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。
2、通常情况下,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和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,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如果没有超过500万元的话,就能够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3、法律分析: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,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转登记程序,提交正确完整填写的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》以及税务登记证件等相关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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